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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高职高专计算机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近年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职业教育工作,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保障公平、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2005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明确了要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党的十七大也做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指示。
   为全面贯彻《就业促进法》精神,促进学校教育与实际应用的紧密结合,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更新一线教学人员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并把“全国高校骨干教师培养项目”作为工程的重要内容。
   为了配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的实施,促进教师教学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推进一线教师对新技术和新知识的学习和应用,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特地组织实施全国高职高专计算机骨干教师培训班。
一、培训目的
   培养一批教育观念新、专业水平高、实践教学能力强,在教育教学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双师型”优秀教师,以此促进职业教育骨干教师梯队的形成,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培训内容
(一)信息技术领域的最新理论成果、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
(二)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技术和实践教学能力;
(三)了解相关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岗位用人要求等。
三、培训模式
   骨干教师培训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进行。二者在共同的培训目标下,统一设计、相互关联,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基地培训:由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聘请资深技术人员和职业教育专家进行授课。整个培训环节将业界新的理论成果、前沿技术,教学体系、教学方法、教学理念带到教师培训的第一线,促使每位教师都能收到实用高效的培训效果。
   企业实践:教师深入到企业生产和工作现场,了解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和需求,掌握较高的生产操作技能和业务知识,在此基础上,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
四、培训对象
   各大高职高专院校教务处、计算机系、相关教研室、科研院所、实验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五、培训费用
    全部培训费用都由中心补贴,学员只需承担往返交通和食宿。
六、考核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检验参会教师的培训成果:
(一)运用所学的教学理论和方法,完成一份教案,并进行试讲;
(二)撰写教学研究论文,有条件的专业还应提交实训作品;
(三)由合作企业对教师实践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做出评定。
    此次全国高职高专计算机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纳入全国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培训合格者可以获得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培训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考核的证明及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并可以记录为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七、其他
(一)师资培训的具体科目、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二)凡是参加本系列师资培训的老师提交的论文,将遴选优秀论文推荐至计算机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也会由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计算机科学》结集出版。
(三)请各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本校代表报名参加。
(四)联系方式:
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 颖
电话:010-68208669     手机:13911525698
E-mail:liy@ncie.gov.cn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网编